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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事业单位普法培训,肖胜方律师应邀授课

2017-05-16 胜伦律师

2017年5月16日,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律师应广州市黄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邀请,为黄埔区近300名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普法培训的授课。


广东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广州市事业单位管理局、广州市黄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领导出席了本次仪式,广州市黄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林吴养作培训动员讲话、广州市事业单位管理局局长贾会山针对本次培训作重要讲话,参与普法培训的人员包括黄埔区各中小学校长、医院院长等多名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普法培训开始前,市事业单位管理局贾会山局长、区编办林吴养主任、王金玲副主任等与肖胜方律师就黄埔区事业单位机构的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普法培训开始后,林吴养主任就黄埔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背景、成果以及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等发表了讲话,并对普法培训的主题以及授课嘉宾进行了介绍。


肖胜方律师由浅入深、幽默风趣的讲课风格,把晦涩的法律条文讲得通俗易懂,肖律师通过丰富的案例剖析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博得了学员们的阵阵掌声。由于时间关系,肖律师现场只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展开,课后,学员们表示尽管培训时间有限,仍然受益匪浅,并希望能与肖律师作更进一步的探讨与交流。



作为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肖胜方律师在政府法律事务以及事业单位法律事务方面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带领胜伦团队长期为众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对依法行政、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胜伦律师凭借着精湛的业务能力,尽责的工作态度,始终如一地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和业界的一致好评。


胜伦曾经和正在服务的政府单位包括: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宣传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天河区政府宣传部、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曾经和正在服务的事业单位包括: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广州市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广州市香港科大霍英东研究院、广州市羊城社区少年宫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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